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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24日至8月2日,区委巡察三组对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含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0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承担巡察整改落实主体任务的情况
区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其作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抓手,以坚决态度和有力举措,扎实推进整改任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整改责任。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难题,确保整改有序推进。二是深化学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及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省委市委区委相关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实现从“要我整改”到“我要整改”的转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夯实巡察整改政治基础。三是制定整改方案,有序推进落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详细制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将问题细化为具体事项,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领导与责任单位。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方式,跟踪整改进度。四是健全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梳理现有规章制度,结合巡察整改要求,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填补制度空白领域。巡察整改期间完善了耕地保护、执法监管等19项制度。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内部管理,从源头上杜绝问题再次发生。五是坚持举一反三,推动以巡促治。将巡察整改与学习教育、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等任务统筹推进,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干部队伍建设,以整改成效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
(二)党组书记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党组书记、局长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这次巡察整改作为近期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来抓。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营造严肃认真的整改氛围。二是明确任务,狠抓整改落实。建立台账式管理,对问题、意见和建议分类汇总、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目标、责任股室、责任人员及整改时限。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整改,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三是完善制度,强化风险防控。围绕工作短板,以巡察整改为抓手,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审核制定完善了耕地保护、执法监管等制度,强化风险防控,全方位提升自然资源工作水平。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以学增智仍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坚持“第一议题”抓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城市工作、耕地保护等重要论述列入党组学习第一议题,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地位,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为更好地推动自然资源各项工作筑牢坚实的思想基础。(2)坚持以学增智促工作。把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紧密结合,通过读原文悟原理,提出我局贯彻意见,做到把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城市工作、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落实到具体行动中;积极参加一系列围绕生态文明、城市工作以及耕地保护展开的专业培训,不断汲取经验,拓宽工作思路,持续提升自然资源业务领域综合水平,更好地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责。
二是以学正风意识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以学促思,把稳政绩观念“方向盘”。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等相关重要指示批示纳入党组会议重要学习内容,通过专题会议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方式,以高度的责任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等相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筑牢防线,清扫形象工程“思想尘”。通过加强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防范和纠正“新形象工程”“半拉子工程”以及“党政机关过紧日子需着力纠治几种不良倾向”等问题。通过专题学习研究,全体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增强了以学正风意识。
三是以学促干成效不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针对滞后攻坚。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推进我区自然资源监测辅助决策指标体系相关工作。2024年底,综合评价分较5月份名次上升一位,且指标体系中有36个指标上升。(2)开展研判推进。及时召开研判分析会,各股室对各项指标进行逐项汇报,并提出下一步措施。(3)全面提升成效。以先进单位为标杆,对落后指标采取措施加以推进,加大“马力”迎头赶上,争取2025年指标跨越提升。
2.针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绿’并举重要理念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推动“林长制”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加强监督管理,推动整改落实。2024年4月对各镇(街)林长巡林、森林督查整改、护林员巡护等存在的问题发文进行通报,并列出问题清单督促各镇(街)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2)细化考核标准,提升规范水平。我局牵头起草《2024年秀屿区林长制工作要点》、《2024年莆田市秀屿区林长制督查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完善林长履职制度。(3)提质争先进位,推动制度实施。将各镇(街)护林员、无人机巡护、森林督查、互花米草除治等工作列入考核细则,各镇(街)完成情况较好。
二是林木资源管护责任缺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建章立制,筑牢护林员管理根基。我局牵头起草,印发了《莆田市秀屿区护林员网格化管理暂行规定》,各镇(街)开展护林员培训,对护林员岗位职责、巡山查林制度等规定进行学习和讲解,有序规范护林员管理。(2)立行立改,落实护林员改革工作。加大护林员改革力度,各相关镇(街)于2024年3月完成护林员改革。改革后,全区护林员巡护率均达标。(3)强化监管,规范护林员管理秩序。我局指导各镇(街)进行护林员改革,2024年对履职不到位的一村级护林员予以解聘。
3.针对“耕地保护红线守得不够牢。”问题
一是自主造地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实干笃行,夯实耕地总量稳定根基。2024年度全区现有稳定耕地实现连续三年净增加,恢复至2020年水平。(2)协调各方,挖掘新增耕地指标潜力。我局积极协调财政,在全市率先下发工作经费,提高了各镇(街)、村自主造地意识,实现补充耕地“自主新增”的转变。(3)鼓足干劲,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局积极协调省林业局和自然资源厅,解决了一个采矿用地复垦项目的历史遗留问题,为我区新增了耕地指标。
二是旱改水及补充水田任务完成度低。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稳扎稳打,完成新增水田任务。2024年多次召开推进会,稳步推进新增水田任务。(2)强化联动,配合提质改造工作。加强与水利、农业等部门协作,分批次向农业部门报送新增耕地数据,便于农业部门推进后续建设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水田工作。
三是“田长制”工作牵头抓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加强巡查监管。按照《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及监管工作的通知(试行)》,督促各镇(街)将“日巡查、零报告”制度与田长制巡查相结合,全面落实镇(街)级田长、村级田长、网格员巡护监管责任。(2)定期通报督促。2024年9月起每月通报各镇(街)巡田率和发现问题并完成闭环处置情况。9-12月全区巡田率均超过100%。(3)持续巩固提升。依托“数智护田”平台,每月汇总统计各级田长巡田情况,对工作较落后的镇(街)及时提醒预警。
四是耕地恢复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压实主体责任。我局建立局领导挂钩机制,局领导分别对接挂钩镇(街),加大指导力度,通过综合协调和统筹推进,持续督导耕地恢复工作进展情况。2024年组织恢复耕地居全市第二。(2)加强指导调度。我局组建了由耕保、执法和调查等相关股室组成的工作专班,与各镇(街)分管领导“逐图斑”精细对接,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4.针对“服务中心大局意识不够强。”问题
一是规划编制统筹指导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强化规划业务能力与服务效能。组织规划股人员学习《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持续提升专业素养。(2)着力提升规划编制质量。一是强化实地调研指导,设计单位规范填写驻村规划记录表并经村委会审核确认;二是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在村庄规划报批前书面征求区直相关部门意见,将反馈意见作为修改依据指导设计单位完善成果;三是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研判规划编制中的难点问题,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确保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是用地服务保障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强化沟通协调,紧密跟踪审批进展。采取紧密跟踪项目审批进展的措施,通过定期召开报批推进会和业务交流会,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成立工作专班,形成报批工作合力。由我局牵头起草,印发了《关于成立秀屿区“规划、用地、用林、用海”报批工作专班的通知》,加强各部门配合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2)强化对接联系,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积极与省厅、市局沟通对接,加强业务学习,推进项目顺利报批,2024年新增用地保障数量和面积均为全市第一。(3)强化业务学习,提升项目报批能力。领导带领审批股、管制股、利用股等业务骨干赴相关单位学习考察推进经营性土地出让等有关事宜,审批股骨干人员到市自然资源局参加业务学习,提升了业务人员项目报批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项目报批速率。
5.针对“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成效不足。”问题
一是“采砂洗砂”专项整治抓常抓长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控制新增,严防反弹。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各镇(街)加大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巡查一次,每月上报排查清单。我局对巡查发现的新增违法占地砂场,及时将线索移交所辖镇(街),函告限期整改到位,现已整改到位。二是加强督导,局领导组织打砂办人员对各镇(街)开展督导工作,对各镇(街)打砂工作布置情况、砂场日常巡查情况、违法砂场整改情况进行督导,通过多次开展督查检查,有效推进了各镇(街)违法砂场打击处置工作。(2)加大宣传,形成氛围。召开联席会议,布置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设立举报电话、粘贴宣传标语,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非法盗采海砂典型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2024年发放《严厉打击盗采海砂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通告》529份。
6.针对“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服务水平有待提升。”问题
一是便民服务衔接不畅。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优化服务,便民利民。区审批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开设受理各镇(街)宅基地确权业务,群众可以自主选择在辖区自然资源所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方便高效办理。(2)加强宣传,强化培训。通过宣传单、行政审批中心的大屏幕宣传和基层所设点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办证意识。加强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和各自然资源所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办理的熟练度,高效为民办实事。(3)加快办理,全面推进。全力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率,组织人员进村入户,摸清底数,加快“房地一体”登记的办理,登记发证率已超过市级的阶段性要求。
二是部分业务标准不一。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服务群众方面的重要论述,要求各股室提高思想认识,完善服务举措,提升群众满意度。(2)统一标准,加强培训。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召集本中心及各自然资源所业务经办进行统一宅基地业务培训,严格按照省办事大厅统一收件标准办理开展宅基地登记业务,进一步对收件标准的不明晰之处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进行细化,使业务开展透明化。(3)加强沟通,排疑解难。对宅基地确权办证办理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和疑难杂症的出现,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加强与各自然资源所的沟通,分析研判具体问题,提供有效解决方案并及时告知群众,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档案仓库失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尽数移交,确保安全。按年度产权产籍档案进行清点,尽数移交给区档案馆,并已装订成册,上架和数字化。(2)整理造册,分批移交。对因历史遗留原因滞留在秀屿区的的北岸辖区的档案,进行分类造册,并分批移交两批次。(3)档案分类,编号入柜。对不属于永久性保留和不属于区档案馆永久性馆藏的抵押业务办理档案及抵押预告、转移预告等临时档案进行全面整理,按年度标识用铁皮柜进行保管。(4)建立制度,加强管理。建立并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日常业务办理的档案,日结周移;分类处理,一是及时移交档案馆,二是单位自行保管的及时入柜,确保档案安全。
四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结合实际,破解难题。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结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文件精神,主动对接,对安置区深入分析和研判,结合登记规范与历史遗留原因,提出登记解决方案。解决了一小区一店面的历史遗留发证问题。(2)举一反三,形成规范。对安置房办证的疑难杂症进行问题摸底,进行全面统计和分类梳理,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推进安置房办证的上门服务模式,提高群众的政策普惠感和获得感。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针对“宗旨意识树得不够牢。”问题
一是建房审批工作不细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加强培训。组织村土地协管员、自然资源所建房审批经办人员开展建房审批业务培训会,加强审批人员业务能力,强化服务意识,依法依规进行建房审批。(2)严格审核。立足职能职责,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执行,不断细化,配合各镇(街)做好现场实地核查放样审核工作,严把关、尽职责,确保不出纰漏。
二是信访投诉办理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强化认识,提高防范化解意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信访工作,积极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2)建章立制,提高办理时效和质量。我局印发了《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办理流程及相关工作规定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和工作要求,以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理效能和质量。(3)全力化解,提升信访办理效率。我局印发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单位及时排查化解,局挂钩基层所领导加强对基层所信访化解工作的指导,有效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24年,我局对福建省信访信息平台、自然资源部信访信息系统、群众的信访件和区效能办平台转来的12345投诉件已完成办理并反馈,反馈率达100%。
三是“两违”监管重形不重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完善制度建设。我局牵头起草,出台了《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及监管工作的通知(试行)》,督促各镇(街)按照文件要求,加强“两违”案件源头管理,发现“两违”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及时整改。(2)稳妥分类处置,强化批后监管。认真梳理,分门别类,针对性地开展处置。2024年11月,发函督促各镇(街)认真梳理并加快处置。经督促梳理,处置率达96%。开展批后监管工作,督促各镇(街)严格落实批后监管制度,有效遏制批后新增“两违”问题。(3)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微信等媒体,积极宣传“两违”治理政策,持续营造浓厚的治违舆论氛围。
2.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重发文、轻落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强化业务培训。组织业务人员参加全市测绘技术培训班2次,着力提升测绘业务技术水平。(2)开展测绘成果检查。委托第三方测绘公司开展区农村个人建房测绘质量检查工作。抽取检查7个镇(街)农村个人建房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成果已通报各镇(街)并责令整改。(3)持续规范农村建房测绘成果。一是对2024年的检查成果整改材料尽快复查到位;二是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农村建房测绘成果的格式及质量,切实维护好建房群众切身利益。
二是地类调查“图上作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锤炼业务能力。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参加专题培训会,通过系统学习最新的地类调查技术规程以及操作方法等,进一步提升调查业务能力,为年度变更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2)严把审核关卡。对第三方调查数据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第三方修正,确保调查数据符合标准;组织第三方开展阶段性自查自纠工作,对调查举证成果进行核查。
3.针对“违法用地整治推进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主动摸排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主动摸排,一鼓作气抓整改。2024年主动开展摸排,发现占用耕地建设行为,立即督促镇(街)组织整改,并已整改到位。(2)加强督导,一抓到底促落实。我局实行“线上监管、线下督导”同步推进,由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和城管执法局组成四支督导组,不定期开展督导工作,不断加强违法用地监督力度。(3)多维发力,全力以赴治乱象。一是“多管齐下”严控新增,加强动态巡查力度,及时制止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发生。二是“部门联动”有力拆违,对不符合补办手续的新增问题予以拆除。三是“合理疏导”有序建设,在保护耕地的同时切实保障农民合理合法的建房需求。
二是违法图斑整改持续性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定期部署,加大整改工作推进力度。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卫片执法工作,听取执法工作汇报,督促各镇(街)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我局每季度至少召开两次卫片执法工作会议,对工作进展进行分析,督促各单位抓紧整改。(2)持续发力,加快推进违法图斑整治工作。迅速部署,及时下发违法图斑,明确整改时限。加大对2024年全区省级卫片违法图斑整改力度,耕地整改率排名全市第二。(3)分类处置,抓实违法图斑整改工作。一是对未整改图斑进行分类处置,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对违法图斑整改情况持续跟踪落实;二是在2024年度“两违”综合治理绩效考核中按未整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对卫片整治情况予以扣分应用。
三是牵头督促整改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压实责任,强化执法跟踪管理。形成违法图斑整改核实认定、处置整改、监督验收的闭环管理,确保工作有跟踪、有落实。(2)加大督导整改力度。加强对涉及镇(街)违法用地整改督促指导,个人违法占用耕地已督促整改到位。(3)持续跟踪督导。进一步加强卫片技术服务支撑,继续加强各自然资源所与各镇(街)配合,跟踪督导各单位整改处置情况。
4.针对“执法监察履职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执法查处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开展执法培训。我局组织各镇(街)及局内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2)开展案件评析。我局对各镇(街)已办结自然资源领域案件进行评析,对案件规范办理进行指导,并建立行政执法工作交流群,确保及时指导各镇(街)案件办理。(3)加快案件办理。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抓好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二是矿山整改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重新梳理,加强销号台账管理。经重新梳理并组织人员实地检查,我区矿山巡查点符合核销条件,已全部通过核销,现场无非法采矿迹象。(2)实地检查,强化矿山动态巡查。对矿山巡查点开展回头看,全面开展实地巡查,保持非法采矿零容忍高压态势,对存在非法采矿行为的予以依法查处,防止已销号采矿点非法采矿死灰复燃。(3)查缺补漏,完善项目治理材料。对治理项目重新梳理,材料已补充整理完善。
5.针对“内控管理存在疏漏。”问题
一是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常态化开展档案整理。做好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归档。2024年以来,我局共制作了农用地转用类、出让类、行政许可类等档案5066卷、1834件。(2)规范化做好征迁档案。选定档案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征迁档案规范化、数字化整理工作服务单位并签订合同。整理工作已完成。2024年9月,我局完成了对所整理档案的验收工作,并移交区档案局。(3)制度化推进档案工作。及时对各部门所产生的各类档案进行归档保管,设立专用档案库房,规范借阅审批流程,严格登记利用目的、范围及时间。
三是下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加强对接指导。积极对接各镇(街),指导各自然资源所收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所需相关材料。(2)加快证书办理。按照申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加快办理速度,已办理6个自然资源所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6.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政府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规范政府采购流程。组织财务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劳务派遣费用实行当月造册制度,采购货物要确保三家及以上供应商参与询价,且询价单至少三人共同比价确认签字。(2)举一反三,落实制度。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业务审核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部门出台的政策规定,遵循规范流程开展采购活动,健全采购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自查自纠,确保采购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二是逾期缴纳产生滞纳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立行立改,及时申报各项税费并缴纳。前期办对耕地占用税、财务股对个税等问题,跟踪并及时申报缴纳各类税费,有效避免逾期的情况产生。(2)举一反三,及时申请财政支付。我局日常性的支出,做到及时申请支付,督促各部门及时完成申请流程,避免因申请延误导致支付滞后。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
一是述责述廉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明晰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从思想根源上提高对述责述廉工作严肃性与重要性的认识。(2)规范流程步骤,夯实工作基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会议议程安排、细化报告内容具体要求、精准把握时间节点,按时开展了局领导班子述责述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3)压实主体责任,提升报告质量。班子成员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述责述廉规定,按照《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等要求,撰写述责述廉报告,结合个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分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并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廉洁从政、履职尽责。
二是政治监督谈话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提高政治站位。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聚焦“关键少数”开展分级分类监督的意见>的通知》、《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政治监督谈话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充分认识开展分级分类监督的重要意义,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行动自觉和工作遵循,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落实。(2)强化制度落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印发《关于开展政治监督谈话的方案》,重点围绕聚焦做到“两个维护”、聚焦践行初心使命、聚焦落实主体责任、聚焦正确行使权力、聚焦带头廉洁自律,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治监督谈话,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3)做深做实谈话。充分发挥政治监督谈话的工作效果,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管辖范围内干部的教育、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深谈、细谈,着力解决问题、纠正偏差,认真完善谈话记录等书面材料。
三是廉政风险防控走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健全排查制度,筑牢风险防线。局党组印发了《关于廉政风险排查的工作方案》,系统梳理干部职工职责、找准廉政风险点,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和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剖析风险点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防控措施,及时做好整改。(2)全面开展排查,精准定位风险。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对每个岗位可能存在的实际廉政风险问题逐一排查。
四是任前廉政谈话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强化对重点岗位干部任前廉政谈话。2024年7月以来,分管领导对新任命的6名股室(所)负责人进行任前廉政谈话,谈话内容围绕其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开展,切实提高廉洁自律意识。(2)注重对新入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加强对新入职干部的廉政提醒。2024年7月以来,分管领导对3名新入职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将廉政要求在任职前就深植干部心中,同时形成谈话常态化机制。
五是党规党纪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推进学习走深走实。以局党组制定的《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关于在全局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为指引,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等必学内容,深化对相关党规党纪的理解。(2)规范撰写报告内容。领导班子在认真学习党纪党规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廉政风险清单等书面材料,确保个人述责述廉报告不出纰漏。(3)压实审核把关责任。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述责述廉报告和廉政风险清单进行规范化审查,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审阅把关制度。
2.针对“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党务公开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局党支部聚焦问题根源,积极采取有力举措,立行立改。自2024年10月起,党支部依据当月工作计划、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精心制定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第一时间将打印好的预告通知工整张贴在党务公开栏显眼位置,利用公告栏的直观展示效果,进一步提升信息覆盖面,让全体党员知晓活动安排,提前做好相应准备,保障主题党日活动的参与度与实效性。
二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不严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开展专项学习。组织党务工作者深入学习党建工作相关理论知识,重点剖析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的重要意义、规范格式与内容要求,深刻认识到党建工作的严肃性,切实增强业务能力。(2)加强审核把关。局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支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年度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内容严格把关,严肃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认真严格审核2024年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做到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表述准确。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一是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强化思想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并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等规定,提高过好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觉悟。(2)深入自查自纠,全力推进整改落实。班子成员认真审核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特别是个人情况如实详细报告,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并加以改正。召开了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均认真填写了个人情况说明。(3)严肃开展批评,提升民主生活会质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员领导干部均能正视问题,揭短亮丑,互相批评做到敢于亮剑,真刀真枪把问题讲开,把不足讲透,提升了民主生活会的效果和质量。
二是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提高思想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学习并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提高过好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觉悟。(2)强化组织部署,夯实流程基础。认真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组织召开了局党支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全体党员结合自身工作撰写会前学习研讨材料,全面梳理查摆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加强学习,提高党务业务能力。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民主评议党员的规章制度和党务实务操作知识,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水平,规范民主评议党员评定。(2)立行立改,规范党员民主评议。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水平,召开了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规范党员评定等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四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加强理论学习,提升党建工作能力。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党务实务操作知识,参加相关党务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水平,不断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2)夯实党小组建设,规范会议组织流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党小组会议,组织党员学习,开展党内工作,督促和指导党员发挥先锋作用,积极完成党支部布置的任务。(3)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优化党课内容质量。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及自然资源主责主业,认真撰写党课内容,党课内容紧密联系日常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切实增强党课的针对性与实用性。2024年11月、12月,2位党员领导干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给全体党员上党课。
4.针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发展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强化教育,增强党组织吸引力。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党组织的职责,对党员给予足够的关怀和引导,不断增强党组织吸引力,促进发展党员工作,逐步壮大党员队伍。(2)积极培养,注入党员队伍新生力量。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发展力度,为年轻干部提供更多学习机会,提升政治理论水平,锻炼实践经验,积极向党组织靠拢。(3)加强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开展学习党的规章制度等相关内容,宣传党员管理和党员发展等工作。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其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是思想理论学习教育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强化组织引导,积极搭建学习平台。开展学习党的规章制度,深入解读入党流程与党员义务权利等内容,在单位内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增强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组织的认识与向往。已安排1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和主题党日活动。(2)夯实理论根基,强化思想引领。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思想理论学习教育,端正入党动机,撰写思想汇报。定期组织学习交流,引导他们将所学所思融入思想汇报,切实提升思想理论水平。
5.针对“工作机制不够完善。”问题
一是职能职责尚未厘清。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摸清问题底数。积极开展了关于各单位职能情况专项调查工作,向各单位征集职能交叉重叠相关问题,进一步了解了职能履行的现状,为优化职能配置、提升工作效率提供支持。(2)梳理职能职责。召开专题会议,对各股室职能边界和任务分工进行梳理,对业务交叉的工作,确定了牵头股室和协助股室,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工作衔接方式。(3)建立沟通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局内协调会议,鼓励各股室分享工作进展、交流经验和问题,促进信息共享和合作。涉及局重点工作推进由局党组成立重点工作协调督办工作小组,牵头协调有关分管领导、股室推进工作。
二是业务指导不深不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服务能力。通过组织专题培训、一对一指导等方式,帮助各自然资源所及业务人员提升自然资源业务能力。(2)开展执法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开展对各镇(街)及局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及案件评析工作,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加强与各镇(街)行政执法工作交流,执法过程中出现具体问题,局执法人员及局聘律师及时予以指导。(3)强化作风整顿,优化队伍结构。结合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部署要求,局党组印发了《开展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我局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是监督管理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精准施策,制定岗位轮换措施。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提升自然资源整体干部综合素养,不断促进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作风转变。召开党组会对重点岗位和各自然资源所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作出分析研判,提出轮岗措施。(2)迅速落实,实施岗位交流轮替。提任3名年轻干部担任股室、基层所负责人,部分重点岗位进行轮换,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整体效能,降低廉政风险。(3)强化培训,加大协管员管理力度。加大协管员的业务管理培训力度,各自然资源所均组织3次以上培训。建立村级自然资源协管员工作档案,对工作不力的协管员予以解聘。(4)规范管理,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印发了《莆田市秀屿区护林员网格化管理暂行规定》,提高森林资源管护队伍素质。2024年各镇(街)开展护林员培训,对护林员岗位职责、巡山查林制度等规定进行学习和讲解,提高了护林员业务知识水平。
6.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队伍结构失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立足实际,强化人才补充。制定针对性的招聘计划,根据人员缺口情况和专业需求,积极争取编制部门支持,增加招聘名额。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岗位条件设置重点考虑城乡规划、林业等专业人才,逐步缓解专业人才短缺问题。2024年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2名干部,已充实到人员紧缺的自然资源所。(2)经验接力,强化知识传承。建立退休人员知识传承计划,加强经验传递,为年轻干部提供经验借鉴,进一步加速年轻干部的成长。(3)多措并举,强化干部培养。加强自然资源工作人员培训和学习,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组织自然资源管理业务和法律法规学习;定期安排局机关年轻干部下基层自然资源所锻炼,为年轻干部提供实践机会,提高其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二是基层所队伍薄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充实基层力量,推动年轻干部下沉锻炼。充实基层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新考录的年轻干部安排在基层所工作锻炼。2024年4名年轻干部充实到自然资源所。(2)强化干部培训,提升基层干部履职能力。加强基层所干部人员数字化、信息化培训,切实提升基层所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其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要求。(3)落实轮岗制度,调整优化干部队伍配置。实行轮岗制度,定期进行岗位轮换,根据工作变化和干部发展需求,动态调整岗位,不断优化干部队伍配置,提升整体效能。2024年对部分重点岗位干部和自然资源所干部进行岗位轮换。
三是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松散。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健全管理机制,优化派遣人员管理。出台了《劳务派遣人员考核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劳务派遣人员考核及奖惩办法,进一步优化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工作,提升工作效能。(2)坚持严抓细管,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定期组织劳务派遣人员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断提升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劳务派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明确纪律要求,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
四是关心关爱举措不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以防为先,加强干部安全教育。召开局安全生产会议,传达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文件精神,通报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筑牢安全防线,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2)即查即改,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秉持立查立改原则,迅速开展整改工作,保障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报修一基层所宿舍线路老化问题,现已正常使用。(3)稳步推进,做好职称评聘工作。一是加强调研分析。对现有人员进行详细的结构分析,了解干部队伍的优势和短板,为岗位设置和人员合理配置提供依据。二是设置岗位方案。根据前期调研结果,制定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方案。明确岗位类别、岗位等级以及岗位数量。三是强化激励机制。职称评聘优先考虑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进一步激发基层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营造积极向上、奋勇争先的良好工作氛围。
7.针对“干部作风效能有待提振。”问题
一是纪法教育不够入脑入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丰富警示教育形式。每月均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或纪法教育学习,督促干部从思想上、行动上加强风险忧患意识,真正做到廉洁自律。(2)推动以案促改促治。局党组开展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后警示教育和整改活动,深入自查自纠,推动问题排查整改,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做到警钟长鸣。(3)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常态化开展党纪法规学习等活动,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明党的纪律,巩固整改成效,拓展警示教育成果。
二是干事创业精神弱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完善考核机制。结合工作实际需求,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制定了干部队伍工作激励方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等次挂钩,作为评优评先依据,激发自然资源干部职工工作活力。(2)加强作风建设。根据干部职工工作表现及时调整工作岗位,不断促进干部职工综合素养提升和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作风转变。2024年已对部分干部工作岗位作出调整。(3)提升服务意识。畅通反馈渠道,通过设立投诉建议箱、热线电话等,鼓励群众对干部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价,不断增强干部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回应群众关切。
三是考勤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考勤制度。完善了《秀屿区自然资源局考勤、请假、休假及效能运用制度》,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规范各类出勤情形的界定与管理流程。(2)引入智能考勤,严格出勤管理。启用人脸识别考勤机设备,各单位在出勤管理、工作效率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全体干部职工自律意识增强,工作效率再提升。(3)推动效能联动,落实结果运用。局效能督查办通过不定期抽查考勤和在岗情况,对考勤结果进行通报,考勤结果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运用。
8.针对“派驻监督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强化关键环节监督参与。常态化参与自然资源局涉及重大决策等关键会议,巡察整改期间,纪检监察组参与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明确整改方向。派驻纪检组提前介入关键会议议程,深入了解议题内容,对决策流程、合规性等方面进行把关,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2)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在日常工作中,纪检监察组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自然资源局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整合分析自然资源领域业务工作,精准定位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同时结合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3)优化廉政教育布局。起草制定针对自然资源局的全面廉政警示教育计划,局党组印发了《关于2025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改变主要依靠部门自行开展的现状,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提升廉政警示教育的系统性与实效性。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的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针对“其他各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不佳。”问题
一是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全面查摆原因。我局认真摸排各自然资源所公务车辆闲置未使用情况,分析闲置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2)积极协调解决。区政府相关部门已同意我局自然资源所车辆投入使用。(3)规范公车管理。每辆公务车辆配备固定驾驶员,严格落实用车派遣、审批及公务用车回单位集中定点停放制度,实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进一步规范各基层所公务车辆使用。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事项
1.针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绿’并举重要理念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造林绿化日常管护不到位。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1)践行生态思想,推动林质提升。组织召开了全区自然资源系统林长制暨林业重点工作会议,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森林质量提升,打造绿色生态家园。2023-2024年我区已完成木兰溪全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植树造林任务,实行三年抚育工作。(2)应查尽查,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沿海防护林被破坏和侵占问题的整改,督促各相关镇(街)依法依规查处。我局已建立问题台账,并将相关问题移交属地镇(街)依法处置。(3)建章立制,完善体系。印发了《莆田市秀屿区护林员网格化管理暂行规定》,全区村级护林员按照规定尽职尽责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印发了《2024年莆田市秀屿区林长制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服务指导和考核问责,压紧压实各级林长责任,推动镇(街)加强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的考核,促进村级林长知责担责尽责。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下一步,对沿海防护林被破坏和侵占问题的整改加强督导指导,确保按期完成。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
2.针对“服务中心大局意识不够强。”问题
一是“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不力。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1)成立专项工作小组,高效推进处置进度。印发了《莆田秀屿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成立低效用地盘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全力推进“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工作。2024年批而未供处置率已达到自然资源部下达的要求。(2)实施分类精准处置,全力攻克闲置难题。对2024年闲置土地进行分类处置:一是对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采取有偿协议收回、延期开发等方式处置。二是对有建设意向的项目,督促业主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并动工开发建设。(3)遏制新增,迅速处置。2024年新增闲置土地均已处置完成。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1)对规划调整原因无法动工建设的协商收回;(2)对有建设意向的项目,督促业主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并动工开发建设。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
3.针对“其他各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不佳。”问题
一是上海局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1)建立责任清单。压实属地整改责任,按时间节点督促落实未整改问题,按照分类处置办法,建立处置责任清单,逐宗进行督导。(2)加大整改力度。加强业务对接、现场指导、稳妥推进办法,采取分类处置方式,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大整改力度。(3)持续推进整改。对未整改到位的持续推进整改,尽快销号。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下一步继续督促项目业主尽快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
整改期限:2025年12月
(二)正在整改尚未完成事项
1.针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绿’并举重要理念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林地用途变更不及时。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整合国土数据,详查林业现状。积极对接国土三调数据,认真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三调数据待融合,2021年开始以三调数据为基础进行档案更新,由于林业与国土融合数据尚未正式启用,故林业一张图仍使用2020年林业基本图。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下一步,认真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实现三调数据与林业基本图数据融合。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
2.针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宁德审计反馈问题仍需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1)成立工作专班,采取清单化管理。我局成立宁德审计问题整改领导小组,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整改落实落细。采取清单化管理、分类处置,发函告知各责任单位,加快处置进度,落实整改。(2)建立通报制度,督促落实整改。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对宁德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推动整改落实落细。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下一步将认真做好与业主工作沟通和用地报批业务指导,积极配合项目业主做好项目用地报批工作。
整改时限:2026年12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4-5851772;通信地址: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街)桃李街330号秀屿区自然资源局;电子邮箱xy5851772@163.com。
中共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