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秀屿区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5-07-23 11:39 字号: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8月2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含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数据管理局)开展了巡察,并于10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发改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工作革新、提升履职能力的重要契机,将其视为检验政治担当的重要标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身心投入整改工作。巡察反馈后,区发改局党组迅速行动,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挂帅,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落实的责任体系。局党组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逐字逐句研读巡察反馈意见,将问题拆解为具体任务,制定出涵盖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的详细整改方案,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能精准定位、高效推进。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借鉴,研究制定了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出现反复,坚决杜绝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发改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推进发改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等重要思想不够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推进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局党组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完善《秀屿区发改局理论学习制度》,紧密围绕党的创新理论、方针政策,切实联系发展改革实际,精心制定《2025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聚焦每月一主题开展学习活动,后续将常态化推动学习活动。二是聚焦改革发展提升干部理论水平。结合发改工作职责,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后续工作中积极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成效。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的重要论述有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将粮食安全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系统梳理总书记相关论述并汇编成册,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习。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每月主题党日活动,设置“粮食安全专题学习”环节,组织观看粮食安全主题纪录片、专家解读视频等资料,让干部深刻领悟粮食安全对于国家发展、社会稳定的战略意义。二是多形式开展学习工作。通过党组会议、局务会等组织传达学习并作业务部署,分别传达学习全省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关于国家粮食安全论述摘编》等文件精神,有力促进我局干部对相关政策和工作重点的理解与把握,为后续工作开展明确方向。

  (3)针对“学习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将第一议题制度贯穿于各项工作始终,切实推动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确保理论学习成果真正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效能。二是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2024年10月起,在党组会议、支委会等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后,均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确保理论能切实落地,推动工作发展。下一步,我局将开展效果评估,总结经验与不足加以改进,确保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的工作机制持续优化,并转化为推动发改各项工作的强劲动力。​

  2.推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精准有力。

  (1)针对“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充分发挥政策研究职能优势,强化经济运行“周监测、月分析、季调度”机制,全力推动全区经济稳健向好发展。2024年GDP完成510.72亿元,同比增长6.7%,居全市第2位,经济总量首次突破500亿元,圆满完成年初预期目标任务。全力争创“国家城镇化潜力地区试点县区”,围绕产城港人融合发展主题,打造产城港人融合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二是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启动编制我区“十五五”规划,科学制定发展目标任务,指导园区编制《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等,进一步推动产业发展。三是重点项目全面推进。研究制定秀屿区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方案,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确保项目高效推进、早见成效。2024年,60个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17.2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104.25%,27个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73.7亿元,投资完成年度计划117.5%,投资总量及增长率均居全市第一。2024年第三季度重大项目亮晒考评位列全省县(市、区)第三。

  (2)针对“对全区发展定位认识不够清晰,重点项目总体规划不够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紧扣“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聚焦产业升级、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2025年安排年度建设项目195个,年度计划投资260亿元,精准锚定发展方向,持续释放增长动能。二是紧紧围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收集全国、省级“十五五”项目78个,下一步将深入开展项目可行性论证,统筹结合区域发展实际,优化项目储备库建设,为规划编制提供坚实项目支撑。三是持续强化项目储备工作质效,对前期策划项目严格把关,充分考量要素保障、实施必要性等关键条件。2024年,全区新策划亿元以上项目83个,总投资达734亿元,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积蓄强劲动能。

  (3)针对“主动系统谋划重点产业发展不够深入,产业链发展还需延链强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围绕海洋经济产业等11条产业链,策划重点工业项目29个,完成投资137.4亿元,项目稳步推进。二是重点围绕产业链实施精准招商,区领导带队前往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地推介招商,开展招商活动14场次、签约产业类项目72个、开工投产项目42个,分别位列全市前列。三是联合各部门收集产业链问题清单。自巡察反馈以来,已组织召开3场产业链推进会,协调解决产业链发展中难点、堵点,全力推动我区产业集聚发展。下一步,我局将聚焦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积极实施“链主”企业培育计划,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

  (4)针对“对牵头工作缺乏统筹协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构建常态化议事决策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党组会、局务会等日常议程,建立“季度专题部署+月度进度通报”机制,确保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关键环节有效把控。巡察以来,已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工作部署会议4次,重点推进工程领域招投标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二是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方面,已根据行动计划的任务内容进行分解,形成工作任务清单,完成行动计划中期总结评估。下一步,我局将积极策划新型数字基础设施项目,实施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全力打造数字工厂、智慧园区示范标杆。

  (5)针对“运用‘全市一张图’推动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全面推动“全市一张图”,以“练兵比武”促创新应用。已多次举办运用“全市一张图”练兵比武工作推进会,围绕“图上”运用、服务基层、应用创新等方面进行现场演示,评选出区直部门、镇、村居预赛中前三名,并在全区三级干部会议上开展“智慧图治”练兵比武总决赛,展现“5G智慧养老专题”“低效用地处置专题”等一批场景创新运用。

  3.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有差距

  (1)针对“新材料、新能源产业链整合、延伸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新材料产业方面。全区集聚27家新型功能材料规上企业,依托永荣科技、华峰集团、三棵树等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产值连续领跑全市。永荣CPL二期、中锦扩建项目投产以来,产能持续释放、产量稳步增长,三棵树一期二阶段、循环再生绿色功能性新材料产业园等重点项目落地,进一步完善新材料产业链条。二是新能源产业方面。新能源产业链现有规上企业16家,其中风电总装机容量全市第一。中海油LNG7#储罐、中绿中科LNG冷能空气储能等项目加快推进,产业链逐步延伸。

  (2)针对“海洋经济产业链开发潜力还未充分挖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依托福建秀屿海洋经济科创联盟,深化“政校企”产教融合,推进我区海洋渔业产学研深度融合。二是推进加工园区建设,提高产品附加值,鲍鱼科技产业园已签约入驻海和惠、淼鑫等11家企业。三是全球首座风渔融合浮式平台“国能共享号”投产发电,实现“浮式风电+深海养殖”应用新场景,智慧渔旅装备“闽投秀屿1号”即将投运,开启休闲渔业新模式。四是在重庆市北碚区开设首个“南日岛海产品”直营展销平台,首批吸引了易太食品、海和惠食品等13家优质企业入驻,有效扩展省外市场。

  (3)针对“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缓慢,项目落地推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策划项目。启动第八届数字峰会项目储备征集,目前已储备佳通轮胎智能化制造、邮政智能物流分拨中心等项目。二是加强规划类项目跟踪管理。聚焦数字经济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行精准服务机制,推动项目快落地、早见效。截止目前,石门澳产业园智慧园区系统等项目因资金问题暂缓建设,莆田港口物流信息大厦主体正在加快建设中,冷能利用项目正招商洽谈中。   

     (4)针对“绿色经济产业链相对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进平海湾海上风电场DE区项目前期工作,已取得海域使用权证,并实现开工建设;莆田南日岛三期风电场获批纳入全省首个风电技改项目;液态空气储能耦合LNG冷能产业园项目已签约。二是提高项目储备和转化率。液态空气储能产业园利用、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DE区等项目在“9.8”投洽会上集中签约;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项目实现开工并完成厂房建设;2025年新增产业储备项目2个。三是打造品牌效应。全力推动辖区内绿色食品争取品牌称号,其中秀屿南日鲍入选2024中国地理标志农产品(水产)区域公用品牌声誉百强第16位。

  (5)针对“产业链重大项目未能实质性开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协调推进。深入园区及企业一线,及时跟踪了解项目建设进度,目前一期厂房及配套用房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升循环再生绿色功能性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建设进度。二是靶向破解项目堵点。构建重点产业服务清单动态收集体系,2024年累计梳理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问题1588项,并通过部门联动、现场办公等方式实现问题全闭环解决,为产业链重大项目推进扫清障碍。

  (6)针对“产业链项目招商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签约促发展。组织参加2024年世界航海装备大会,完成签约福建LNG7#罐等3个项目;积极参加全市第四届民营经济暨产业发展大会,新签约LNG冷能利用产业园,拓展新能源产业链下游环节。二是深化政银企精准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项目的支持力度,2025年区三级干部会议上举行了政银对接会暨金融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签约金额130亿元。三是走出去招商。区委副书记带领区海洋经济产业链考察团前往重庆市北碚区考察,指导“南日岛海产品”直营店开业,首批吸引了国鲍荟等13家优质企业入驻;鲍鱼科技产业园已完成招商签约11家企业。

  4.项目协调推进机制不够健全,推动重点项目建设不够有力。

  (1)针对“重点项目建设开工率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项目资金要素保障。实施重大项目谋划攻坚行动,成立重点项目攻坚工作专班,紧抓国家政策窗口期,2024年策划储备“两重”“两新”项目132个,争取政策资金5.52亿元,为项目推进提供资金保障。二是强化项目政策支撑。2025年列入省重点项目26个,积极争取省级政策支持,在用地、资金方面优先保障,及时调整城镇开发边界,促进项目落地开工。三是进一步优化项目前期流程,紧盯设计及用地报批、招标等并联环节,推动项目尽早动工建设。2024年实现开工40万吨/年己二酸60万吨/年特种功能性材料、珠宝交易中心二期A、B地块等项目26个。四是加快能源项目进度。LNG7#罐项目已获得省发改委核准,2025年二季度实现开工建设。

  (2)针对“重点项目建设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巡察反馈以来,我区实施周碰头、月调度,实施“提醒单”督促、“红绿旗”评比、“微信群”晾晒等工作制度,全力以赴促进度。2024年1-12月份全区217个重点项目投资完成超序时6.71个百分点,实现竣工北大附中莆田学校、石门澳作业区11号泊位工程等项目27个。其中,月塘镇坂尾溪(二期)整治工程、南日卫生院周转房等项目已实现竣工。二是建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工作台账,结合“双随机 一公开”等活动开展不定期抽查监督工作,2020年以来专项债36个,目前已竣工16个,占比44.45%。三是项目进度取得新突破。平海湾海上风电场DE区项目于2024年12月2日取得省自然资源厅用海批复,12月19日取得海域使用权证,目前已实现开工建设。

  (3)针对“重点项目督促指导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主动靠前服务,成立项目督导工作小组,组织开展滞后项目督导工作,自巡察反馈以来累计前往项目一线督导服务17次,实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有效强化督促指导力度,促进项目稳步推进。2024年第三季度重大项目亮晒考评位列全省县(市、区)第三。下一步将结合重点项目攻坚年实施方案,开展常态化项目督导工作,联合区效能办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赴项目现场核查督促。

  (4)针对“项目后续监管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梳理审批流程,加强审查力度。2024年以来共办结项目376个,其中审批项目15个,核准1个,备案360个,确保项目可行性和合规性。二是认真执行,监督到位。积极落实《区发改局关于印发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严格执行工作计划安排,集中开展检查工作2次,含跨部门检查1次,随机抽取项目21个,发现问题4个均已完成整改。三是规范修订评审制度及流程。印发实施《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申报资金补助项目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并组织人员开展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增强责任意识。四是进一步落实秀屿区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下半年起持续开展重点项目“红绿旗”评比,推动项目有序建设。

  5.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有差距。

  (1)针对“粮食安全保障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统筹抽检工作。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抽检常态化机制,将南日应急网点纳入重点抽检范围,确保粮食应急网点全覆盖抽检,抽检样品达标率100%。二是定期组织粮食安全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通过整改,实现粮食应急体系全覆盖抽检,有效保障粮食质量安全。

  (2)针对“粮食安全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推动粮食安全联合监管常态化工作,每季度联合市发改委、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粮食安全巡查,检查中发现问题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强化交流学习。2024年10月,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前往涵江区开展监督检查业务交流活动,学习观摩涵江区具有代表性的监督检查案例,同时现场交流购销巡查报告撰写经验。三是规范巡查程序。按照市发改委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计划和检查表,分组分类逐项检查,根据检查实际情况填写检查表,做好粮食巡察的过程性材料并归档到位,并认真规范撰写巡查报告。

  (3)针对“推进粮食安全信息追溯工作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靶向推进企业平台入驻。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主动对接粮食加工企业,协助解决平台注册及数据录入难题,成功推动莆田市希润食品有限公司等粮食企业完成福建省原粮追溯平台注册登记,实现粮食生产加工环节信息可追溯,有效提升粮食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二是健全动态监管机制。将平台登记情况纳入季度质量抽检通报体系,在2024年第四季度质量抽检工作中,对企业平台数据更新、信息完整度等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粮食安全信息追溯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推进。​ (4)针对“粮食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升检测人员专业技能与素养。巡察反馈以来,秀屿粮食购销公司组织保管员参加省局举办的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有效提升成品粮质量自检能力,为公司粮食质量检测工作提供保障。二是强化粮食快检设备管理与运用。为满足粮食检测需求,公司已配备粮食快速检测及监测分析系统,以及相关自检配套设备。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设备的规范化管理,尽快熟练运用快检设备,为粮食质量安全把控提供有力的硬件支持。

  6.招投标领域全过程监管体系不够健全。

  (1)针对“监管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构建协作机制,强化平台监管。印发实施《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等11单位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监管“四个联合”协作机制的通知》,牵头督促各行业监管部门依托监管平台时刻关注项目动态,强化监管协作与项目动态把控。二是梳理汇编文件,强化规范学习。梳理招标投标相关文件汇编成册印发各相关单位学习,加强工作人员对招标投标规范理解运用。三是开展随机抽查,推动问题整改。牵头组织对我区46个立项项目进行抽查检查,抽查8个项目均未发现工程立项方面问题;组织专项督察组开展二次抽查项目28个,发现并整改项目问题20个,有效保障项目合规推进。

  (2)针对“未能有效推动建章立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机制。我局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秀屿区村级小规模工程管理“五个明确”的通知》。二是加强标后监管。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7个镇已相应出台村级小规模工程发包细化制度文件,已收集各级各部门村级小规模工程实施情况报告,并督促各单位组织学习小规模制度文件等。

  (3)针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建章立制。协同区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工作的通知》《秀屿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建立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执行施工现场推广“举报告示牌”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严格执行《秀屿区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推动整改问题63个,均已录入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进一步营造了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4)针对“业务培训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举办业务培训,提升管理水平。牵头组织村级小规模工程发包业务培训会,进一步规范村级小规模工程管理;认真梳理招标投标相关文件汇编成册印发各相关单位学习。2024年10月,在秀屿区举办全市2024年项目管理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高了项目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针对五位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不认真履职,影响了评标结果,导致项目重新招标的问题,已对该5位专家给予警告并在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网站上通报公示。

  (5)针对“服务效能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监测指标提升的函》等文件精神,对于我区6月份之后采用综合评估法(或综合评价法或综合评分法)的招标项目,100%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方式进行评标。2024年,我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共计14个。

  7.全面深入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优化营商环境还有差距。

  (1)针对“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职责认识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组织开展信用体系建设专题培训,明确工作边界与履职要求,有效解决职责不清问题。已印发《2025年莆田市秀屿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制定10条工作举措优化提升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避免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现象。

  (2)针对“信用监管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成立日常工作联络小组,由区信用办每周将后台数据发给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数据核对,查缺补漏。巡察之后,我局开展全面排查工作,未出现迟报、瞒报数据的情况,该问题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二是将“双公示”工作纳入《2025年莆田市秀屿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首要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督促贯彻落实。

  (3)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4年8月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组织召开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我局牵头梳理出20个牵头单位、6个主要责任单位的任务分工,督促各单位按照任务分解抓落实促提升。2024年12月由区长组织召开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督促优化营商环境滞后指标整改。二是强化督查运用。联合区效能办强化督查,建立滞后指标台账,动态跟踪整改进度,倒逼责任落实。严格落实考核结果运用,将市对县区考评中的滞后指标,与区直单位绩效考评挂钩,以刚性约束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4)针对“开展政务服务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受理流程。我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粮油仓储单位备案变更申请等事项由窗口统一受理,粮储业务股室配合现场审核办理。二是组织政策学习。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对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认知与执行能力。

  (5)针对“营商环境工作未设置专人专岗负责。”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优化人员调整,调整干部专门负责政策法规工作,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二是将营商环境考评工作纳入局集体决策研究范畴,同时我局多次听取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度专项整治工作共发现和解决问题数63个,推动建立和完善制度数20个,有效推动招投标市场规范化建设。

  (6)针对“部分领域执法力量不均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领导带头表率,充实力量。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全省行政执法发改专业知识考试,共计3人次;组织领导、干部参加闽执法在线学习平台学习,并报名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共计13人次。二是协同合作,共同发力。我局目前有持证人员共计10名,统筹协助开展相关执法工作,有效发挥现有执法人员力量。

  (7)针对“落实政务服务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文件政策传达学习。利用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及时将文件政策推送给各单位业务人员,并附上学习指引,提升专业能力。二是省网代办事项监控。安排专人每日检查省网上办事大厅代办事项,发现问题立即告知责任单位,建立跟踪台账,督促按时反馈整改结果,保障服务流程顺畅。三是监督考核机制强化。建立考核体系,通过定期和随机检查,记录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截至目前,2024年市中心第五期督察通报的8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100%,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与工作效率。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履职尽责不够到位

   (1)针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流程。严格使用抽查系统抽取检查人员、随机抽取16个项目,检查结果及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二是扩大检查范围。除了区本级审批项目外,将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DE区等5个省、市审批项目一并列入检查范围。三是跟踪到位。对3个未开工项目督促加强前期工作,推动尽快开工。同时,2023年检查的福建李时珍中医药集团公司医药器械项目已及时反馈情况,确保形成闭环。

  (2)针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网上公示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收费流程,及时公布收费信息。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报告和收费统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按照文件要求时间节点,2023至2024年均在当年度6月进行公布。二是强化思想认识,提升收费管理水平。针对2022年收费通告时间滞后问题,我局督促价费股干部强化认识,熟练掌握收费管理等业务知识,确保收费公示及时、准确、规范。

  (3)针对“创新平台建设工作进度不理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指导永荣对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查缺补漏,2024年10月,永荣科技酰胺基合成绿色产业化工程研究中心入选2024年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名单,是全市近5年来唯一1家入选企业。

  2.“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未能牢固树立

  (1)针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重视与协调解决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进一步完善诉求件办理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分类处置、限时办结等原则,规范及时办理群众诉求事项,杜绝出现类似问题。经统计,2024年,我局累计受理12345诉求件28件,及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受理信访件9件,及时办结率100%。二是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统筹推动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有序开发,带动新能源产业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2024年以来,我局共备案光伏项目230个,总装机容量17.5万千瓦。

  (2)针对“‘为民办实事活动开展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工作对接。认真对照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中涉及区发改局责任的10个项目,对照年度目标,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层层分解任务,确保每个项目都有专人负责、精准推进,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紧跟项目进度。截止目前,涉及我局任务的10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均已完成任务。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发挥发改审批职能,优化审批流程,为民生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紧盯项目推进,强化跟踪服务,确保项目高效建设;全力做好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为“为民办实事”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3)针对“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未严格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核实平价商店启动情况。根据市发改委《关于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全面启动平价商店销售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秀屿区平价商店建设保底数量规模为8家,经区政府同意,全部启动8家平价商店销售网点。二是严格执行报批程序。我局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送2025年平价商店启动方案的请示件,经批准同意后,我局在区政府网站公布《关于确定2025年春节期间秀屿区平价商店的通告》,正式将春节期间启动的8家平价商店销售网点的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公示,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4)针对“提升服务质效的措施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各职能部门经办人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确保熟练操作各类政务服务系统。二是加强与上级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对接相关指标情况,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相关规定。三是针对2023年“放管服”改革指标考核的11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3.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1)针对“应急预案不够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结合粮食安全工作要求,我局印发实施《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的通知》,确保在突发情况发生时,有效应对处置粮食质量安全事故。

  (2)针对“采购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章立制。制定完善《政府采购控制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对于粮食购销公司等下属单位的各类采购项目,在开标前介入,对采购文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采购流程合法合规,并结合业务实际,安排专人到场监标,确保采购的透明性和规范性。二是进一步完善秀屿粮食购销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通过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询价小组。三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秀屿粮食购销公司过去的采购项目进行“回头看”检查,重点排查虚假询价、违规开标等问题。

  (3)针对“消防意识比较淡漠,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培训。巡察反馈以来,区发改局会同秀屿粮食购销公司联合开展粮库消防安全培训,增强了职工消防安全意识。二是严格执行消防办法,加强安全巡查,每月按时对灭火器、消火栓进行检查记录,形成工作台账。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对物资储备库进行全面排查,已完成物资储备库应急通道灯和应急照明灯的维修,并正常运行。四是坚持立行立改。对粮站开展全面摸排工作,粮食购销公司已安排专业人员在潘宅粮站内外拉设警戒线,张贴封条与公告,全方位落实安全警示与封闭管理措施,确保粮站安全。同时,岱山粮站的屋面修缮工作已完成,保障了粮站的安全环境。下一步,我局将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安全培训与设施维护工作,持续巩固整改成果,筑牢粮食安全防线。

  4.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谨。

  (1)针对“贷款资金使用谋划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经与农发行沟通,进一步优化提款计划。一是建立完善工作制度。粮食购销公司已进一步制定完善《基本管理制度》,坚持“钱粮挂钩”的原则,以收购计划或合同为依据,有计划借入资金。二是提前规划,减少利息支出。

  (2)针对“财务支出手续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立行立改。我局对2022年两笔接待报销材料进一步审核,已附接待函。二是完善支出审批手续。已完善并组织学习《秀屿粮食购销公司收支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费用支出审批手续,税费、五险费用的支出已增加支出审批手续。三是增加代扣费用汇报环节。水电费、电信费等采用银行自动扣款的费用在月末统一向总经理汇报。四是严格落实结算条款。秀屿粮食购销公司已成立应急储备大米代轮换验收小组,对2024年度应急储备大米代轮换情况进行验收审核通过后,再支付代轮换费用。下一步,我局将举一反三,常态化开展财务流程自查自纠、制度执行监督与业务规范培训,持续强化内控管理,确保整改成效长效化。

  (3)针对“企业增收节支降本增效措施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全面动员,倡导厉行节约。2024年11月,秀屿粮食购销公司组织全体职工深入学习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引导干部职工树立节约意识,有效促使办公经费支出逐月递减。二是开源节流,完善内控机制。秀屿粮食购销公司召开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基本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三是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在降低成本方面,粮食购销公司不再单独外聘法律顾问,减少联合库事务所人员费用等;在增收方面,计划将新建点OP2进行出租。

  (4)针对“债权债务账实不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发改局应收粮食购销公司两笔资金为原区粮食局拨付的周转金,目前已整改到位;另两笔为市财政往来账款转移,并无款项往来,现已完成冲账处理。二是已将刘厝棚户区改造项目周边村道及填土方平整工程进行账务处理到位。

  (5)针对“会计核算错误。”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6月,区铁投公司已划归至区国投管理,我局已督促完成相关整改。二是已加强学习《会计核算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经办人员核算能力。同时,积极参加市发改委组织的每月一讲《国有粮食企业审计》,有效提高专业素养。

  (6)针对“账表不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二是规范记账流程,定期进行账表核对,确保账表一致,提高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目前已对商品和服务支出情况进行调整,确保账表相符。

   5.国有资产管理不善。

  (1)针对“粮站日常管理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全面排查自查工作。督促指导秀屿粮食购销公司进一步规范租赁合同及房屋安全协议,并签署租赁消防安全责任书,东湖粮点、樟林粮点、东林粮站均已重新按照租赁用途签订合同。二是加强监管。每月按时对资产租赁点进行检查记录,局分管领导带队对公司资产租赁点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做到立行立改。针对搭盖问题,东湖粮站已拆除搭盖建筑,樟林粮站、东林粮站因经营生产需要,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暂时保留以上两处搭盖用于生产经营,待合同期满后所有搭盖建筑物均归粮食购销公司所有,确保后续国有资产的安全规范管理。

  (2)针对“存在低价出租嫌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秀屿粮食购销公司积极组织开展资产租赁管理业务培训,共计19人次。二是已完善公司资产租赁制度,明确进入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资产租赁招投标。三是增加举报渠道,在资产租赁招标结果公示上增加监督电话,由区发改局作为监督单位。

  (3)针对“资产闲置。”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整合公司现有检测设备。加强粮食设备的规范化管理,将莆田市粮食联合储备库和秀屿粮食购销公司本部检验室的设备进行有效整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设备利用率,自巡察反馈以来,粮食联合库P28、P32仓储备粮轮入初检工作,闲置检测设备已投入使用,进行逐车检验,共抽检126份样品。二是进一步提升检测人员专业技能。组织粮食购销公司保管员前往市粮油监测站以及市储备粮管理公司开展跟班学习培训活动,通过实地观察、参与实操等方式,让保管员尽快熟练运用整合后的设备,使其熟悉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维护要点等,进一步提高了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4)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摸清底数,合理分配。全面盘点各办公室打印机配备情况,对审批窗口3台计算机、1台打印机以及原先已报废未入账的打印机全部登记造册。同时,结合全局办公人员数量,统筹考虑,每间办公室最多安排打印机2台。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是强化组织,全面排查。组织粮食购销公司职工学习《秀屿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秀屿粮食购销公司已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完成对公司资产的盘点清查,确定了电脑、空调、打印机等待报废资产49项,目前已完成报废工作。

  6.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

  (1)针对“招标材料发布审批备案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核实情况。刘厝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材料(材料核对单、预算审核确认书)经行政监督部门线上审核后,最终由行政监督部门在公共资源交易登记表上盖章确认。二是认真开展档案整理。目前该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中已附有交易登记表。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招标规范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确保档案完整性。

  (2)针对“项目开标过程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区铁投公司已于2024年6月划归至区国投管理;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管办法(试行)》文件中第五条第二项“通过视频监控或录像方式对开标、评标活动过程实施监督”的规定,监督人员可采取线上监督,无需现场监督。下一步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管理,确保招投标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

  (3)针对“违规签订合同。”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经核实,刘厝棚户项目《勘察设计工程合同》系2020年9月签订,签订前勘察设计单位有开具履约保函,因原履约保函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9月2日,故勘察设计单位于2023年9月3日开具续保保函。下一步将督促区铁投公司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流程落实。

  (4)针对“对招标文件设置条件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总监在建项目查询网站设置条件不合理情况,该项目在废标后已重新进行招标。我局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后,完成监理招标。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并组织安置群众回迁。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优化招投标管理工作,加强对招标流程的全周期监督,确保后续项目招标工作规范开展。

  7.内控管理机制存在漏洞。

  (1)针对“收发文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善《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公文处理制度》,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专项培训,再次强调收文登记流程,文件办理效率显著提高。二是严格执行发文工作制度,在文件编号环节严格把关,保证了文件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2)针对“印章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我局已制定完善印章管理制度,实行用章登记制,在使用印章前,需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审批流程严谨规范。二是明确指定局办公室负责人为印章唯一保管人,负责印章的日常管理与使用。

  (3)针对“政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我局对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重新设计优化,目前已完成全局党务政务公开栏内容的全面更新,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地呈现给公众。二是在完成全面更新的基础上,对“组织领导”“三公经费”等重点内容进行了专项更新,并举一反三,对其他重要栏目也进行了细致的排查与更新,保证公开内容的时效性与准确性,切实满足公众对政务信息的知情权。

  (4)针对“工作调整未及时通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重要信息发布时效性。按照信息发布流程,及时将我局最新领导干部分工文件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开。二是采取文件传阅与多渠道通知相结合。将领导干部分工以文件形式进行传阅签字,确保重要文件全局干部都能及时阅知。特别是紧急通知文件,直接通过电话通知等方式,确保每位工作人员都能第一时间收到,保障了全局工作高效开展。​

  (5)针对“局务议事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全局干部开展议事制度专项学习,进一步明确了重大事项决策流程。二是建立全面的文件审批台账,重大文件均经局务会研究讨论。三是成立发改局监督小组,定期检查发文流程,发文流程得到有效规范。

  (6)针对“考勤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坚决执行考勤月通报制度,每月5日前及时在局公开栏通报干部考勤情况。二是对考勤出现缺签、迟到的3名干部及时提醒预警,取得良好效果。三是加强对下属公司的考勤监管。每月5日前将公司上月考勤情况上报至区发改局备案,对存在考勤异常的职工视情况进行通报,目前粮食购销公司考勤制度执行到位。

  8.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

  (1)针对“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化思想认知,筑牢安全防线。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让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二是强化安全检查指导,提升隐患排查效能。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施工现场排查。2024年7月,刘厝棚改项目施工现场已完成封闭并设置安全防护网,同时已完成基坑支护,及时解决西南角北侧局部基坑出现滑坡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对所管理项目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让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2)针对“工程内业材料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4年7月,我局已督促刘厝棚改项目施工单位立行立改,及时提供修补方案并按方案完成整改。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区铁投公司进一步规范工程内页材料等管理,并及时做好归档工作。

  (3)针对“施工质量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该问题已立行立改,我局安排专人对项目施工过程全程监管,施工现场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整改,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督促区铁投公司针对关键环节制定标准化操作手册,明确各阶段工作标准与衔接要求,提升施工效率。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充分。

  (1)针对“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组织局务会议,听取每一位班子成员的工作汇报,全面深入了解各分管领域的业务情况。秉持分工协作的原则,共同推进发改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进一步明确分工协作。制定出台了《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区发改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实行领导干部AB岗制度,工作业务上做到协同互补。

  (2)针对“班子成员的履职能力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局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我局“三定方案”内容,结合局领导工作分工,进一步明确了每位班子成员的具体职责范围和工作标准。二是实行领导干部AB岗制度,工作业务上做到协同互补。三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多次带队深入企业和重点项目一线开展调研工作。

  (3)针对“党政会议权责边界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制定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局务会议制度》等制度,持续完善“第一议题”机制,明确了党组会议侧重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 “三重一大” 事项;局务会议则聚焦于传达贯彻上级精神、通报工作进展、布置具体任务和交流业务工作等。二是严格规范会议形式。已组织召开的党组会议均围绕 “三重一大” 事项展开讨论决策;局务会议能精准传达上级精神,迅速且全面地将信息传达给每位干部,高效布置工作任务。

  (4)针对“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制定出台《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流程,合理设置议题审批表,严格执行签到制度,充分讨论,党组成员对研究事项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安排专人详细记录。下一步,我局对于涉及重大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重大业务调整等事项,均提交党组会研究,充分讨论各事项的可行性、风险及预期效果。

  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1)针对“政治监督谈话制度落实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认真开展政治监督谈话,会前制定谈话方案,会后整理问题清单,谈话覆盖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局主要领导分别对班子成员、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谈话。二是根据岗位工作实际开展政治监督谈话,全面收集谈话对象岗位廉政风险点,过往廉政表现等资料,针对性制定谈话提纲,谈话如实记录并整理归档。

  (2)针对“对下属企业监管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我局对粮食公司提请的笏石粮食管理站法人变更、绩效奖金、人员调动、人员招聘等事宜及时提交党组会议研究。二是在储备粮轮入期间,由区发改局分管领导两次带队到三江口联合库开展入库检查工作,检查中累计发现问题2个,已全部跟踪整改完成。三是我局安排财务会计等专业骨干力量对秀屿粮食购销公司开展协助指导,全面统筹公司运营现状、财务收支状况等因素,重新修订工资分配制度体系。经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审议,制定出台《秀屿粮食购销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秀屿粮食购销公司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等配套制度,以制度化建设推动粮食公司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3)针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全面排查。结合干部工作变动及职责分工情况,全面开展全局领导干部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完善排查流程与标准。二是丰富警示教育形式,充分利用每月主题党日,借助身边反面典型案例开展廉政教育。2025年第一季度安排全体党员前往红色教育基地,进行党纪学习教育现场教学。三是强化重点监督,加强对购销公司、审批窗口、财务人员等关键人群、重点岗位、重要事项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4)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局党组严格按要求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和任务安排,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5)针对“述责述廉不深不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认真组织学习《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并严格按照相关内容要求,组织开展述责述廉工作,采用匿名打分、现场提问、整改跟踪等方式,让评议结果真实反映情况。

  3.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够到位。

  (1)针对“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肃开展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批评与自我批评, 2024年11月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批评环节热烈又深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既坦诚指出他人不足,也剖析自身短板。二是严格开展谈心谈话,真谈问题,谈真问题,从工作困境、思想矛盾入手,打开心扉、畅所欲言。

  (2)针对“组织生活会不够深刻。”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依组织生活会要求深入谈心谈话,谈话前充分准备,谈话对象全覆盖,把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统一起来。谈话内容全覆盖,涵盖工作、思想、作风等方面。二是督促全体党员干部基于真实情况与对方交流,做到开诚布公、推心置腹,杜绝“回避问题”、“粉饰太平”的现象出现。

  (3)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肃开展评议工作。二是规范评议的流程、参会人员等事项。三是2022年度我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参照上级部门要求,邀请群众代表参与测评,故测评票数大于党员签到人数。

  (4)针对“未严格履行党内政治生活请销假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党员干部严格履行党内政治生活请销假制度,如未能参加组织生活应及时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由驻局纪检组长督促请销假制度。

  4.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1)针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委会定期研究讨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二是落实党课制度。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驻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长结合发改工作实际,为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以“清风润企,廉促发展”为主题的专题党课。

  (2)针对“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挖掘红色资源,引入志愿服务、实地调研、技能分享等多元形式,结合重要节日、纪念日设计主题,进一步丰富活动载体,2025第一季度组织全体党员赴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现场研讨活动。二是严格落实签到制度,做好签到表等材料的归档工作。三是指派专人及时、如实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四是严格落实主题党日活动“规定动作”,将每月集中交纳党费记入主题党日活动议程。

  (3)针对“党费收缴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明确党费计算基数与比例,制作收缴明细与提醒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让党费收缴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二是两名同志于2021年6月支部研究转为预备党员,因上级党委委员空缺,无法及时进行研究,系统党委于9月份补选委会后,并于9月底研究转为预备党员,故支部于2021年10月收缴这两名同志6-9月份党费,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及时收缴党费。

  (4)针对“党员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对全局党员组织关系进一步梳理,针对借调人员,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并督促其按要求参加支部组织生活。

  (5)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上级部署与单位实情,由支部书记牵头研究制定了局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主体与完成时限,构建清晰的党建工作框架。二是党组会于2024年11月专门针对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建工作进行深入探讨。通过开展党建宣传活动,领导授课、分享先进案例等方式,增强全体人员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知。三是严格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剖析工作推进中的难点,群策群力制定解决方案,持续优化党建工作流程,确保党建工作稳步提升。

  (6)针对“发展党员工作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粮食购销公司职工大会、上党课、主题教育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员工深刻理解党的理念与使命,切实增强员工对党的认知与认同。二是坚持考察一批、培养一批、发展一批的原则发展党员,目前支部已考察确定一名优秀干部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指定2名老党员为入党联系人。

   5.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

  (1)针对“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发改干部队伍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成立秀屿区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工作专班、重点项目攻坚专班、国家城镇化潜力地区试点工作专班,紧盯国家政策导向,加强政策学习研究,提高干部业务水平。二是针对性指导重大项目策划储备和申报工作,在项目名称、建设内容上贴合投向要求,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推动更多优质项目纳入政策资金“盘子”,全年累计向上争取资金总额位居全市前列。

  (2)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成立执法工作队伍。结合发改工作职责,成立一支由我局持有执法证的干部组成的粮食检查工作队伍。从粮食检查工作队伍中随机抽取2名干部开展秋粮收购检查工作,有效发挥现有执法人员力量,保障执法检查公平、公开公正。二是开展廉政教育工作。先后两次在秀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开展粮储系统廉政教育培训会提高干部自律意识。三是组织领导、干部积极参加执法考试。我局3名干部顺利通过2024年度行政执法发改专业知识考试,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3)针对“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将强化干部督促引导作为重点工作,定期检查履职情况,开展谈心谈话,对发现的问题当场点明,督促迅速整改。二是重新优化局内设股室设置和干部职责分工。三是推进干部日常工作互相协作,制定并推行 AB 岗协助制度,根据各股室业务特点和工作流程,合理分配 AB 岗人员。对积极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的干部给予奖励,推荐1名表现突出的干部在全区三级干部会议上进行表彰。同时,我局获得“2024年度秀屿区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突出集体”荣誉称号。

   6.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作用未能有效发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组织纪检组全体成员开展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了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监督执纪相关规章制度。二是成立了专项监督检查小组,对财务支出、项目审批、人事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定期检查。三是持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确保监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的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宁德审计问题整改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精准识别项目。根据重点项目实际情况,积极落实项目动态调整机制,目前涉及滞后项目198个,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其中无法开工予以剔除项目61个,已完成整改项目134个,按序时推进项目3个。二是常态化推进。摸清项目底数,精准管理项目,加强项目督促力度,做好项目常态化跟踪管理。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事项

  1.针对“差价款清缴工作进度不够理想。”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区铁办累计已清缴431.94万元,清缴率为81.97%。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部分安置户因家庭经济困难拖欠,部分安置户以安置房存在规划及质量问题为由拖欠。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法律手段,力争清缴到位。

  整改时限:2026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2.针对“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不够理想”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进一步加强经济分析研判,力争完成“十四五”整体规划预期指标。2024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7%,增幅位居全市第二;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11.8%;财政总收入增长5.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7%;农业总产值增长3.5%;外贸出口总额增长15.1%;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收官之年,相关“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工作预计在2026年6月左右开展。充分发挥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职能,做深做实经济分析研究和政策落实,高质量编制中长期规划,推动经济持续向上向好,重点研究主要指标与先行指标的匹配度,找准问题和差距,并提出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建议,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助手。 

  整改时限:2026年6月底。 

  3.针对“安置房回迁推动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岭美二期安置房已于2018年回迁;剩余安置房已完成不动产权首次登记,下一步将按照规定程序处置。二是督促区国投加快刘厝棚改项目地块一建设进度,刘厝棚改项目地块二已完成回迁。三是因下尾定固安置区安置户存在交叉安置在刘厝地块一的现象,故无法回迁结算,待刘厝地块一回迁时一并结算差价款。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因刘厝棚改项目地块一尚未开工,影响了选择在刘厝棚改项目地块一上安置的下尾定固安置户的回迁结算。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跟踪督促区国投加快刘厝棚改项目地块一建设进度,尽快回迁结算。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4.针对“应缴财政款未及时上缴。”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及时上缴应缴款项。截止目前,区铁投公司负责的安置房差价款已全部上缴财政,区铁办利息已上缴财政,确保了资金的及时归位与规范管理。二是明确职责。2024年6月,区铁投公司已划归至区国投管理,该公司已反馈其利息款项自行处置。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我局将持续跟踪财政部门资金拨付情况,督促区铁投公司尽快上缴及返还上述两笔利息。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5.针对“应收款未及时清理。”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经核查,职工借款(粮储)0.35万元实为车辆年检费用暂支款、湄洲粮站3.67万元未暂付公司安置费用、秀屿粮油质监站0.43万实为医保往来款,以上应收已进行调账;部门暂借款已发函催收,争取尽快完成清理。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我局将安排专人跟踪进度,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尽快完成清理。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6.针对“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处置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秀屿粮食购销公司委托律师于2024年12月向法院提交申请两宗案件重新恢复执行,并多次致电咨询案件恢复执行情况,法院表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名下财产,难以重新立案执行。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我局将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责,督促秀屿粮食购销公司继续追踪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同时密切关注被执行人的行踪动态。此外,我局还将积极与司法部门协同合作,整合各方资源,依法依规推进申请强制执行等系列措施,确保房租尽快补缴到位。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二)正在整改尚未完成事项

  1.针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积极沟通协调。我局多次与区财政局进行沟通,目前滨海渔港省级服务发展资金第二期、第三期资金申请材料已报送区财政局,持续跟踪尽快拨付到位。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已完成部分拨付。二是立行立改、重点保障,应急救灾物资采购费用已全部支付到位。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我局将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多方筹措,争取剩余资金尽快拨付到位。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2.针对“资金催还措施不够有效。”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主动约谈。已约谈某某公司退还2020年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超比例资金。二是采取法律方式催还。已通过法律顾问发送律师函。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我局深入了解业主存在异议的具体原因,梳理双方分歧点,形成详细的问题清单,为后续协商提供清晰指引。倘若沟通协调仍无法达成一致,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研究采取法律诉讼等方式,确保超比例资金能够及时、足额退还,切实维护公共资金的安全与合理使用。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4-5851774;通信地址: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机关大楼1号楼220室;电子邮箱:5851774@163.com。

  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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